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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作者文字也許過份辛辣,

但某些觀點卻也有趣....

大概因為我是女孩子的關係吧...

不免對這文章深有同感....



想到我工作時總會不時遇到類似的情形...

"這個妳不要做...,我們來就好了..." 
"太晚了妳先回家好了...其他人把東西整一整..."
"女生還是不要開車比較好...."
"明天妳放假, 其他人去....支援....."

我並不將這個雙重標準聯想成一種歧視,

也許是對女生的一種體貼...

不過, 他們也許忘了我不是初入社會的新鮮人,

我應該可以決定什麼可以,什麼不行...

我若無法承擔這份工作自然會說,

我並不需要別人幫我決定我要什麼,或不要什麼啊....

藉此文章,也提醒身邊的男人,

為她好,不是為她擔下人生的責任,

而是給她建議, 並尊重,支持她的決定....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justcrystal at 無名小站



請不要對我負責任


你知道我最討厭聽到男人說什麼?

不是「我其實已經有2個老婆5個小孩」,
也不是「我們找你的室友/ 姊妹來玩3P」,
更不是「我其實是國際毒梟正被8個國家通緝中」,
而是「我一定會對你負起責任來」。

對不起,我牽了你的手,「我一定會對你負起責任來」。

對不起,我吻了你的唇,「我一定會對你負起責任來」。

對不起,我弄髒你的襯衫,「我一定會對你負起責任來」。

第一個一起迎接黎明的清晨,「我一定會對你負起責任來」。

拜託,難道不能說「你想吃美而美還是麥當勞早餐」嗎?

10次有11次只要男人一說出這句話,
我就厭惡得情難自已,非把他除之而後快不可。

有沒有搞錯,我是一個成年女人,尚未腦死或失去行動能力 ,
心理生理一切自主,需要誰來對我負什麼鳥責任?

而且,男人能為我負什麼責任?

結婚嗎?

他願意娶,我還不見得肯嫁咧。

負經濟上的責任〈包括給家用零用買車買屋買珠寶…〉嗎?

呃,我離15歲很遙遠,早就不適合搞援交了。

萬一不幸衰到極點,春風一度以後珠胎暗結,做足防備措施還意外懷孕,
這裡也沒有男人負責任的餘地,因為:

1. 我知道婦產科醫院在哪裡。
2. 不必他負責接送,有種很方便的東西叫「計程車」,付錢就有服務。
3. 付手術費以示負起基本道義責任,謝謝,我自己付得起,不勞他費心。
4. 更加不必他在床邊握著我的小手,麻醉藥效未過人如死亡般沉睡,
    不會有知覺,一臉病容蒼白憔悴貌還是收藏起來,給人看要幹嗎?
    爭取同情分乎?呸。

男人嘴巴再怎麼說愛你會負責,躺在手術台接受切割承擔風險的
還是女人自己,他能負什麼屁責任?

我也受不了有人把結婚當成是對感情負責任的做法,像日劇裡的男生說的
那句台詞「讓我們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大概會讓我立刻落跑,我不是
日本女生,不但不覺感動,而且深深反感。

那種結婚的動機事實上頗貶低女性,為什麼要由男人來對女人負責任,
好像在說女人的思考能力不夠格為自己負責任似的。

如果可以認同「男人跟女人交往〈乃至於發生性關係〉,男人要
『負起責任來』把女方娶回家」這種觀念,等於承認女人是次於男人的
第二性,銅板沒有二個不會響,一張床上二個人一起進行的活動,
為什麼女人不需要為男人負責任呢?

一段感情裡,男女雙方應該站在平等地位,各自決定自己願意付出什麼、
感情要釋出多少,發生任何關係都應該是在雙方都同意的狀況下,
既然兩造均認可,就無所謂誰對誰負責,拜託,連1歲幼兒都知道去玩
電腦上的按鈕關機等於被他媽痛打手心,如果他堅持要玩,他也知道是
自己在討皮痛,將來就不必去躺在長椅子上跟心理醫生靠夭說童年不幸福,
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咩。

男人求婚等於負責?真是開玩笑,結婚是一個女人為了愛情作出最大的犧牲
和奉獻,在絶大部分的例子裡,嫁人都是要盡忠報國的,主婦的工作不但是
重複又重複的厭惡性工作,還很常是做得好無人稱讚,做得稍不如人意要受
千夫所指萬人唾棄的。

不但要為丈夫及其一家人做牛做馬鞠躬盡瘁,生了小孩更是火上加油雪上加霜,
一日工作時數從15小時變成24小時,全年無休,終身不會加薪升職沒有年假
沒有紅利抽佣業績獎金也沒有退休年限,除了戀愛中的女人,還有哪一個笨蛋
會乖乖的把自由自尊自我〈有些人還加上事業〉盛在銀盤裡雙手奉上,奇怪的是
還有人把這種終身勞役當成是對女人至大的尊重,更奇怪的是這樣想的女人更多,
please, wake up and smell the coffee。

我很早就決定,我結婚的唯一理由是為了深愛一個人,願意執他之手與他偕老,
貧富禍福與共,我也希望我丈夫跟我想法相同,如果這個人不是為了愛我愛到
非我不娶,而光是為了負起什麼狗屁責任跟我結婚,我情願不要嫁,
太狗眼看人低了。

人貴自立,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負責,你可以投票選總統,就應該也可以為自己的
一切舉止負責,超過21歲,還希冀他人為你的經濟感情言論行為作出保障,
誠屬莫名其妙。

所以拜託,請不要為我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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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cky_H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